question-icon 继父是否有权利继承母亲的房子?

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母亲去世了,继父和母亲一起生活多年,我不太清楚继父有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想了解在法律上继父到底有没有这个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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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是否有权利继承母亲的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个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母亲生前立了遗嘱,那就优先按照遗嘱来处理房子的继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母亲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在法定继承里,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这里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如果继父和母亲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并且在母亲去世时婚姻关系仍然存续,那么继父就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母亲房子的一部分份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继父作为配偶,在法定继承时和子女、母亲的父母一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房子的分配。不过具体的继承份额,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是否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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