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是我父母的,后妈有继承权吗?

父母有一套房子,现在父亲想再婚。我担心后妈以后会分走房子。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后妈对这套房子有没有继承权?是能全部继承还是部分继承?想弄清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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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房子的产权归属情况。如果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在你母亲去世后,房子的一半属于你父亲,另一半属于你母亲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母亲遗产的这部分,应当由你父亲、你和你母亲的其他子女、你还在世的外公外婆共同继承,你继母没有权利继承你母亲的遗产。 房子属于你父亲的一半,加上你父亲从你母亲那里继承的部分,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继母和你父亲领了结婚证,你父亲去世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继母作为你父亲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你父亲的这部分遗产的,也就是说房子的相应部分你继母有权继承。 要是你父亲留有遗嘱,指定了房子的归属,那么就按照遗嘱来执行。比如遗嘱明确房子不给继母,那继母就不能继承。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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