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把他的房子加了他新老婆名字,她老婆孩子有继承权吗
我爸再婚后在房子上加了新老婆名字。我就想知道,要是以后我爸不在了,他新老婆带来的孩子能不能分这套房子?我想弄清楚在法律上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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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爸爸把房子加上新老婆名字后,该房子就属于爸爸和他新老婆的共同财产了。 在继承问题上,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对于爸爸新老婆的孩子,如果他们与爸爸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就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在爸爸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要是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就不具有对爸爸遗产的继承权。 而爸爸新老婆作为爸爸的配偶,在爸爸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当然有对爸爸遗产的继承权,她可以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爸爸的遗产份额。 另外,如果爸爸留下了遗嘱,那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遗嘱中指定谁继承就由谁继承。相关概念:(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抚养教育关系:指继父母对继子女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供养、教育上培养等方面形成的特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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