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我是一名正在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了事故,身体受了伤。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我很担心后续的医疗费用和赔偿问题。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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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习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学生实习,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学校组织的教学实习,这种实习是教学的一部分,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通常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者要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而学生实习主要是为了完成学业,获取实践经验,并不是以获取劳动报酬为主要目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事故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一种是毕业前的就业实习,这种实习具有就业的意向,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可能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学生已经基本完成学业,以就业为目的到实习单位实习,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从事实习单位安排的工作,并且实习单位向学生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这种情况下,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更接近于劳动关系。一旦发生事故,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总之,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民事侵权等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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