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超过15日还能起诉吗?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仲裁委不予受理,给了我不予受理通知书。但我因为一些事,过了15天才想起来去法院起诉。现在我特别担心,不知道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来维权,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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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超过15日是否还能起诉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通常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而起诉则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诉权。 在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15日是一个法定的起诉期限,一般来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法院很可能会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超过15日起诉,比如因重大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起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法院审查是否属于正当理由。如果法院认定属于正当理由,那么仍然有可能受理该起诉。 所以,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超过15日通常不能起诉,但如果有正当理由并能得到法院认可,还是有起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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