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错过工伤认定还能获得赔偿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间。现在不知道还能不能得到赔偿,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又是什么,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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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超过了所属企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但还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时效内,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要能顺利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便可携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理赔。这里的一年时效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申请。并且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其次,如果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效也已过期,仍然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负责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可向用人单位或第三方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就餐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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