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过了三年还能起诉吗
之前因为一些事情和别人产生了民事纠纷,当时没太在意时间,现在突然发现已经过了三年。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要是起诉了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关于超过三年起诉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展开


民事诉讼过了三年仍然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诉讼时效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法律给权利人维护自己权利设定的一个时间限制。在这个规定时间内,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这个三年的起算点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的。不过要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就不予保护了,当然有特殊情况的话,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虽然过了三年能起诉,法院也会受理立案,但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当事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意思就是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理由,而你又没办法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那么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比如,在这三年期间你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像发函、协商等),或者因为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你没办法及时主张权利,这些情况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但是,如果对方不提诉讼时效抗辩,那么诉讼程序会正常进行,不影响你的诉讼权利,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审理判决。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