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能再起诉吗?
我之前起诉离婚,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但现在我对一些财产分割问题有了新的想法,也不确定还有没有其他方面能再争取权益。想问问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能不能再起诉,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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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后,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再起诉的。 首先,对于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等情形,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如果离婚判决中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例如在离婚时,有些财产可能因为客观原因没有被发现或者没有进行处理,之后发现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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