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我之前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了,但是现在我对财产分割这部分觉得不太合理,还有孩子抚养权也有些问题。我想问问,已经判离婚了,还能不能就这些方面再向法院起诉啊?
展开


在判决离婚后,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再次起诉的。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原则,意思是对于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裁判的同一案件,当事人不能再次起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判决离婚后就绝对不能再起诉。 如果是对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是可以再次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所以,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另外,如果离婚判决中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总之,判决离婚后并非完全不能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法院会受理相应的诉讼请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