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签字后还能起诉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但之后我发现有些财产分割不太合理,而且孩子抚养权的安排我也有了新想法。我想知道,在已经签字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重新处理这些问题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起诉
  • #离婚协议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签字后是否还能起诉,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这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已经正式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签了离婚协议,在没领离婚证之前,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并且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判决。 其次,如果是在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上签字,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收了离婚调解书,就不能再就离婚问题起诉了。但是,如果存在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另外,如果是对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