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在欠款人户籍所在地起诉吗

我有个朋友之前借了钱给别人,现在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朋友和对方没有约定起诉地点,朋友想知道能不能直接在欠款人的户籍所在地起诉,想了解在这种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对于起诉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欠款起诉
  • #户籍起诉
  • #管辖法院
  • #债务纠纷
  • #起诉地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可以在欠款人户籍所在地起诉。 在民事诉讼里,有一个管辖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管这个案子。《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就是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起诉地点,那么去欠款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不过,如果欠款人在某个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就是法律上说的经常居住地),而且不是因为住院就医这种情况,那么也可以在欠款人的经常居住地起诉。另外,如果双方有借款合同,并且借钱时有转账凭证能证明合同履行地,那么还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还有特殊情况,如果欠款人出现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所以,在决定起诉地点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一方面看看是否有约定管辖的条款,要是合同里明确写了在哪个法院起诉,那就按合同来。要是没有约定,再结合欠款人的居住情况、证据获取便利性等因素,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法院起诉。 相关概念: 住所地:通常就是户籍所在地,但如果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则以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准。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合同履行地: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接受该义务的地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