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跑路了能跟公司打官司吗


在探讨合伙人跑路能否与公司打官司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合伙的不同形式,常见的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并且要区分合伙和公司这两个概念。 在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某个合伙人跑路了,其他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合伙合同的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所以,若合伙人是在合伙事务中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后跑路,其他合伙人可以依据合伙合同追究其责任,但一般不能直接起诉公司,因为普通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它和公司是不同的组织形式。 而在有限合伙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合伙人跑路事件涉及债务问题,责任的承担要根据合伙人的性质来确定。同样,这里的有限合伙也并非公司。 如果是公司形式,合伙人通常被称为股东。当股东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后跑路,其他股东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护权益。例如,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利益,但这和直接与公司打官司是不同的概念。总之,合伙人跑路能否与公司打官司,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合伙形式、法律规定等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