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审改判无罪能否起诉法院要求赔偿?

我之前被法院判刑,后来经过再审改判无罪了。我心里一直憋着口气,也遭受了不少损失。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起诉当时判刑的法院,让他们给我赔偿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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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但并不是通过起诉法院的方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国家赔偿的概念。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在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形中,属于刑事赔偿的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也就是说,当再审改判无罪,且当事人已经实际服刑,那么该当事人就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 对于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如下: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综上所述,再审改判无罪时,当事人不能通过起诉法院的方式获得赔偿,而是要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后续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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