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给生活费是否可以告法院?


在探讨是否可以告法院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法院在发放生活费这件事上的角色和责任。一般来说,生活费的发放往往涉及到司法执行的程序,比如在涉及抚养费、赡养费等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督促或直接从被执行人处划扣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执行程序的一系列规则,法院有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及时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然而,法院的执行工作也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等。 如果出现法院‘不给生活费’的情况,可能并不是法院故意不作为。有可能是执行过程中遇到了阻碍,例如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隐匿行踪,导致法院暂时无法执行到款项;也有可能是执行流程本身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款项的划扣和发放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就去‘告法院’。首先,你应该和负责执行的法院进行沟通,了解执行进展情况。可以向执行法官询问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结果、是否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等。如果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权益无法保障,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你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经过沟通发现是法院执行人员存在拖延、怠于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你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反映和投诉。比如,可以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上级法院反映情况,要求对执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只有在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且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要求法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比较少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