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起诉对方吗?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后来发现他在离婚前隐瞒了一部分财产,而且离婚协议里孩子的抚养费约定得也不合理。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离婚后还能不能起诉他呢?
展开


离婚后是否能起诉对方,需要根据具体的诉求和情形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并且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都可以行使这个权利。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若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不合理,比如随着孩子成长,实际生活开销增大,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此时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另外,若存在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债务等其他问题,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在合理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解决。所以,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能够起诉对方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