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起诉对方吗?
我刚和对方办完离婚手续,可后来发现有些财产分割不太合理,而且对方在婚姻期间好像有隐藏财产的行为。我想知道,都已经离完婚了,我还能不能再去法院起诉对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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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起诉对方,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财产分割方面来看,如果在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当发现对方有上述不当行为时,即便已经离婚,也有权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而且,对于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进行分割。 其次,在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上,如果离婚后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例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如果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子女或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另外,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下,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总之,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起诉对方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诉求有不同的诉讼时效和法律规定,在准备起诉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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