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结束这段婚姻。但我们没办法和平协商离婚,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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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只要有合理的离婚诉求,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之一,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不存在法定情形,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不过,起诉离婚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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