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不给生活费能起诉离婚吗?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最近他一直不给我生活费,家里的开销全靠我自己那点微薄的收入,日子过得很艰难。我想问问,就因为他不给生活费,我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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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不给另一方生活费是否可以起诉离婚,这需要从法律层面来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法律条文来看,老公不给生活费并不在明确列举的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不能以此为由起诉离婚。在婚姻关系里,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如果老公有能力却拒不支付生活费,导致妻子生活陷入困境,这实际上是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这种行为可能会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当妻子以老公不给生活费为由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法院会审查老公不给生活费的具体原因、持续时间,以及妻子因此受到的影响等情况。如果法院认定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且经过调解也无法挽回,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如果老公有合理的理由,比如经济困难等,法院可能会先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解决生活费的问题,而不一定会直接判决离婚。 所以,老公不给生活费,妻子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最终是否能得到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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