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都在外地工作,现在感情破裂想离婚,但回老家办理太麻烦。我想知道能不能直接在我们现在工作的外地起诉离婚呢?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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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管辖法院的概念。管辖法院就是指有权受理这个离婚案件的法院。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比如,夫妻双方原来都在A地(户籍所在地),后来被告到B地工作,并且在B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了,此时原告想起诉离婚,就可以在B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然而,如果被告没有在外地形成经常居住地,原告就不能在外地起诉离婚,而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比如,被告只是临时到外地出差或者短期居住,不符合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条件,那么原告就只能去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要是夫妻两人都离开老家外出了,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就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就在原告起诉时被告当时居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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