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事人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结婚呢?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法律上,结婚当事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结婚。下面将从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结婚需要满足的积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意味着结婚必须是双方自主、自愿的行为,不能受到他人的强迫或干涉。打个比方,如果一方被威胁或者被他人操纵而结婚,这种婚姻在法律上是存在问题的。 其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对结婚年龄的限制,目的是确保结婚当事人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具备了一定的成熟度,能够承担起婚姻所带来的责任和义务。比如,一个未满二十周岁的女性和一个未满二十二周岁的男性,是不能登记结婚的。 接下来,我们再说说结婚的消极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比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从遗传学和优生学的角度考虑,避免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疾病等问题。 此外,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将患有特定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后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这段婚姻。 综上所述,结婚当事人需要满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积极条件,同时不能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消极条件,并且在患有重大疾病时要如实告知对方,这样才能符合法律规定,顺利登记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