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是否可以起诉?


在探讨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是否可以起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假离婚”在法律上的定义。所谓“假离婚”,并非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术语,它通常指的是夫妻双方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如获取购房资格、规避债务等,而假意办理离婚登记,但实际上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然而,从法律层面来看,只要夫妻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意味着,一旦离婚登记完成,离婚的效力便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终结。 那么,在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起诉呢?答案是要根据具体的诉求来判断。 如果是对离婚本身存在异议,由于离婚登记是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定程序办理的,法院通常不会受理此类诉求。因为离婚登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一旦完成,就不能随意撤销。 但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此外,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例如一方认为另一方不适合抚养子女,或者要求变更抚养权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后,不能就离婚本身起诉,但如果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争议,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