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一百块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有人欠了我一百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心里挺不舒服的。我想知道就这一百块的情况,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呢?我就是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到底行不行,要是能起诉的话后续又该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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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一百块钱不还是可以起诉的。在我国,打官司没有对涉案金额进行限制,不管是多小的金额,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都会受理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首先,原告得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俗来讲,就是得是真正被欠钱的人;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清楚欠你钱的是谁,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联系方式是什么等;然后,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帮你解决问题,比如让对方还钱,事实和理由就是说明白对方为什么欠你钱、什么时候欠的等情况;最后,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意思是这个事儿得在法院管的民事诉讼范围内,而且要找对有管辖权的法院 。 不过虽然可以起诉,但一百块钱金额较小,起诉前可以先尝试友好协商,看能否让对方还钱;要是协商不成,也可以找相关机构调解。如果这些方法都不行,再考虑起诉。起诉前要准备好能证明债权的证据材料,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还有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比如银行汇款凭证等 。 相关概念: 债权:就是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简单说就是你有权让对方还钱。 诉讼时效: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可能会影响你的权益,一般普通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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