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起诉进行财产分割吗?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时有些财产没分割清楚。现在我想重新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还能不能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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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可以起诉进行财产分割的,但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若能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就有可能重新分割财产。 其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诉讼时效是自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 另外,如果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这种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发现有漏分的财产,就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总之,离婚后是有机会起诉进行财产分割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效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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