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后还能不能起诉分财产?
我和前妻已经离婚一年了,当时离婚的时候有些财产没分割清楚。现在我想重新分割这些财产,不知道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想了解一下,离婚一年后起诉分财产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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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一年后是否能起诉分财产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说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一年后,你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等侵害你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其次,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要是你是协议离婚,并且已经过了一年才反悔,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此类请求。除非你能有确凿证据证明当时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况。 最后,如果是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种情况下,不受一年时间的限制,离婚一年后甚至更长时间,只要发现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都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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