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是否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在职期间是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多种劳动争议时,都适用该法。例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像有些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职期间就可以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可申请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比如单位强制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或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等情况;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像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因工受伤单位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等,这些情形在职期间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关于仲裁时效方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在职期间如果是因为拖欠劳动报酬申请仲裁,一般不受时效限制。 最后,在申请流程上,一般需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可能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仲裁委通常会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和对方答辩期,之后开庭审理,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如果对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