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离婚证后还能起诉财产分割吗?
我和前夫刚领了离婚证,离婚时财产分割我觉得不太合理。当时没多想就签了协议,现在越想越不对劲。我想知道领了离婚证之后,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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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了离婚证之后,仍然有可能起诉进行财产分割。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首先,我们要明白相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一条规定是处理这类问题的重要依据。 那么,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呢?第一种情况,如果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了某些重要的财产信息,像隐藏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存款或者一处房产,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在发现真相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第二种情况是胁迫。如果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另一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使另一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进行了财产分割。受胁迫的一方在领了离婚证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 另外,如果离婚时存在漏分财产的情况,即双方在分割财产时,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有部分财产没有进行分割。那么在领了离婚证之后,当事人同样可以就这部分漏分的财产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分割。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当事人需要在发现上述情况的合理期限内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综上所述,领了离婚证后,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起诉财产分割的,但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并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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