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劳动争议后能否打名誉权官司?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公司在处理过程中对外散布了一些对我名誉不利的言论,让我在同事和行业内的声誉受损。我想知道在这种劳动争议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打名誉权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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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誉权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发生劳动争议后能否打名誉权官司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关键概念,即劳动争议和名誉权。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而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这意味着,当个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是有法律依据来主张权利的。 在劳动争议的场景中,如果用人单位在处理争议过程中,采用了侮辱、诽谤等方式,对劳动者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导致劳动者的社会评价降低,那么劳动者是可以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的。例如,用人单位毫无事实依据地公开宣称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使得其他单位不愿意再录用该劳动者,这就明显侵犯了劳动者的名誉权。 然而,要成功打赢名誉权官司,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需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侮辱、诽谤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了自己名誉受损的后果。这可能包括收集用人单位散布不实言论的证据,如书面材料、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及证明自己名誉受损的证据,如因名誉受损导致的工作机会丧失、精神痛苦等。 另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在正常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客观地陈述事实和表达观点,即使劳动者认为这些言论对自己不利,但只要不存在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就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例如,用人单位在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的材料中,如实描述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失误和违规行为,这不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综上所述,发生劳动争议后是有可能打名誉权官司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者要仔细判断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构成对自己名誉权的侵害,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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