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赔钱能告劳动局吗?


在探讨工伤不赔钱能否告劳动局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当发生工伤后,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劳动局,也就是现在常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它在工伤处理中扮演着监管和调解的角色。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不赔钱,这通常是用人单位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应首先采取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劳动局的主要职责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如果劳动局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了监督、调解等职责,那么劳动者是不能随意起诉劳动局的。只有当劳动局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劳动局收到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劳动局的责任。总之,工伤不赔钱一般首先要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而不是直接起诉劳动局,只有在劳动局存在违法失职行为时,才可以对其采取法律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