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小三只有姓名是否能立案?
我发现另一半给小三转了不少钱,我想把钱追回来,就打算起诉小三。但我目前只知道小三的姓名,其他信息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给立案吗?我很担心因为信息不全立不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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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起诉小三只有姓名一般是不能立案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立案”这个概念。立案就是法院受理案件的程序。当你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先审查你的起诉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才会正式立案,然后进入后续的审理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有明确的被告”是很关键的一点。明确的被告不仅仅是知道对方的姓名,还需要有能够确定被告身份的其他信息,比如准确的住址、联系方式等。因为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准确地将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保障被告的诉讼权利,同时也保证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只有姓名的话,同名同姓的人可能很多,法院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个人,也就没办法开展后续的送达、审理等工作。所以,仅有姓名通常是无法满足“有明确的被告”这一立案条件的。 不过,如果除了姓名之外,你还能提供一些其他有助于确定被告身份的线索,比如小三的工作单位、大概居住区域等,那么法院可能会结合这些信息进一步判断是否能确定被告身份。如果通过这些线索能够明确指向特定的个人,法院有可能会立案。但总体而言,只有姓名是远远不够的。建议你尽量收集更多关于小三的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以便顺利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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