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


在生活中,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面临经济困难等情况时,往往会思考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降低抚养费。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我国,当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求。而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虽然该条规定的是增加抚养费的情形,但反向推理,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负担能力下降,无法按照原定数额支付抚养费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降低抚养费。 一般来说,要求降低抚养费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常见的情形包括:支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有抚养能力;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等。 如果想要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比如收入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来判断是否应当降低抚养费以及降低的具体数额。 总之,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是可以的,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并且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