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手术引发并发症是否能视为医疗过失?

我前段时间做了个手术,术后出现了并发症。我不太清楚这种因为手术引发的并发症,在法律上能不能看作是医院方面的医疗过失呢?我想知道判断的标准是什么,自己该如何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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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手术引发并发症并不一定能直接视为医疗过失。医疗过失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手术并发症是指在手术过程中或术后出现的、医生难以完全避免的不良情况。判断手术引发的并发症是否属于医疗过失,关键在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医疗机构在术前对手术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告知,在术中按照规范操作,术后给予了合理的护理和观察,那么即使出现了并发症,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医疗过失。然而,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比如术前未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术中操作不当、术后护理不到位等,导致并发症的发生或者加重了患者的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医疗过失。 当患者认为手术引发的并发症是医疗过失所致时,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患者有权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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