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岗留薪人员年限到了后能否回原单位上班?
我之前申请了停岗留薪,和单位约定了停岗留薪的年限。现在这个年限马上就要到了,我想回原单位继续上班,但是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支持我回去,也不清楚单位有没有义务让我回去,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回原单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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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岗留薪是指职工在一定期限内,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停止工作但仍享受一定待遇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对于停岗留薪人员年限到了后能否回原单位上班,需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停岗留薪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年限到了之后职工可以回原单位上班,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双方都应当遵守协议约定。协议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双方的效力,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约定接收职工回到原岗位或者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工作。 其次,若没有相关约定,要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关系可能会发生相应变化。如果停岗留薪期间劳动合同未到期,在停岗留薪年限结束后,职工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回到原单位上班。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拒绝,除非有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比如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在停岗留薪期间已经到期,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岗位需求,决定是否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续签,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职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是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实际情况中,职工遇到停岗留薪年限到期想回原单位上班却遭拒绝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了解拒绝的原因。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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