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产假能休158天吗?
我是一名临时工,怀孕了准备休产假。不知道像我这种临时工身份,能不能和正式员工一样休158天产假呢?很担心因为自己临时工的身份不能享受一样的产假待遇,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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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临时工”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指的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短期或临时性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怀孕女员工就享有产假的权利。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除了国家层面规定的98天产假外,各地通常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额外增加产假天数。例如,许多地方在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天。这样算下来,女方总共可以享受158天产假。 也就是说,如果当地有延长60天产假的规定,只要该临时工符合生育政策,就能够享受158天的产假。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是所谓的“临时工”,而剥夺其依法享受产假的权利。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给予相应产假的情况,女职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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