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3天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3天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提前结束原本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例如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同时也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或者告知,那么用人单位依据该规章制度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制定,或者没有向劳动者公示、告知,那么用人单位以旷工3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旷工3天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以旷工3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建议先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