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刑事犯罪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因为一些误会被怀疑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还在调查阶段。公司知道这件事后,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了解下,就只是涉嫌还没定罪呢,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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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涉嫌刑事犯罪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指的是劳动合同在订立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里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那么对于仅仅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由于还未经过法院判决确定有罪,也就是尚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能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劳动者因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用人单位可以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如果劳动者最终被证明无罪,恢复了人身自由,并且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意愿,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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