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有共同财产吗?
我和前夫刚办完离婚手续,可最近发现有些财产当时没分割清楚。我想知道离婚之后还能不能有共同财产呢?要是有的话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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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可能存在共同财产的。所谓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在法律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另外,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所以,离婚后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共同财产,是有相应法律途径来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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