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和时间是怎样的?
我已经离婚了,但是最近发现离婚时还有一些夫妻共同财产没分割。我想知道在什么条件下我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这些财产,还有这个请求有没有时间限制,具体是多久呢?
展开


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首先说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当存在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时,另一方就具备了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条件。比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把存款转到他人名下,或者私自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等情况。 再来说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从发现对方有上述损害财产权益行为的那一天开始算,三年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超过这个时间,虽然也可以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自己的诉求可能就得不到法院支持了。 所以,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