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科有权利抓人吗?

前几天我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交警把我带到交通事故科。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权力抓我。我就想问问,在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科到底有没有权利抓人呢?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抓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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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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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科是有一定权力抓人的,但这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我们先来解释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这里所说的“抓人”,在法律上主要涉及到两种情况,一种是行政拘留,另一种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刑事拘留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针对的是可能涉嫌犯罪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以下这些情况,交通事故科就有权进行行政拘留。比如当事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而对于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等刑事犯罪,交通事故科就有权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包括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等情况。同时,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等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所以,交通事故科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权利抓人的,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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