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达成和解后能否改判?


在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案件中,达成和解后是否能改判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接着说达成和解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这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至于能否改判,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案件还在一审阶段,法院在量刑时会将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此时,法院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作出相对较轻的判决。例如,原本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由于达成和解,可能会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二审法院会对一审判决进行全面审查。如果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只是因为达成和解就要求改判,二审法院可能不会轻易改判。但如果存在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等情形,同时又达成了和解,二审法院则有可能改判。 另外,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不过,申诉改判的难度相对较大,需要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或者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达成和解可以作为申诉的一个理由,但不是改判的绝对依据。 总之,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达成和解后,有改判的可能性,但不是必然改判。这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情节、和解协议的内容、赔偿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等,由法院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