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可以私了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在探讨交通肇事罪是否可以私了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交通肇事罪必然涉及到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若导致死亡)等。对于这些民事赔偿部分,事故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进行私下协商解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就赔偿的金额、方式、时间等内容自行达成协议,这种私了是法律所允许的。 然而,从刑事责任角度而言,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所谓公诉案件,就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一旦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不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事情了,而是涉及到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表明,是否要对犯罪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是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来决定的,当事人之间不能通过私了的方式来免除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即使事故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一方的谅解,这也只能作为在量刑时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并不能完全免除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罪的民事赔偿部分可以私了,但刑事责任部分不可以私了。在发生交通肇事时,当事人应该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同时妥善处理好民事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