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低价转让股权?
我手里有一家公司的股权,现在想低价转给别人。但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我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讲,到底可不可以低价转让股权,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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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是可以进行低价转让股权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应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股权的概念。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既包含财产权,如分红权,也包含对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如表决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这表明,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股东有权自主决定转让股权。 不过,低价转让股权并非毫无限制。在涉及到税务方面,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如果低价转让股权没有合理理由,税务机关可能会按照合理方法进行核定,要求转让方补缴相应的税款。常见的合理理由包括所投资企业连续多年亏损、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经营环境恶化等。 此外,如果低价转让股权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比如,公司本身负债累累,股东为了逃避债务而低价转让股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低价转让股权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要遵循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同时要考虑税务和债权人权益等方面的问题,确保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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