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离婚协议能办理过户吗?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了,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现在我想去办理房产过户,但是不知道仅凭这份离婚协议能不能完成过户。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流程,也担心会遇到什么问题,想问问专业人士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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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在离婚后会面临财产过户的问题,比如房产、车辆等,那么仅凭离婚协议是否能办理过户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过,离婚协议本身只是一份合同,它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对于房产过户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要完成房产过户,必须进行不动产登记。 仅有离婚协议,通常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还需要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离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如果对方不配合,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获得法院的生效判决,您就可以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对于车辆过户,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离婚协议可作为证明车辆归属的凭证之一,但同样需要其他相关手续和材料,并且通常也需要双方配合办理。若对方不配合,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凭离婚协议不能直接完成过户,需要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遇到对方不配合的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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