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的户口十几年后还能否转回原地?


从法律角度来讲,转出的户口十几年后是有可能转回原地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流程。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户口迁移,简单来说,就是把个人的户籍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其中涉及到迁出地和迁入地两个方面,并且需要符合两地的户籍管理规定。我国的户籍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转出十几年后想转回原地的情况,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农村户口转出去又想转回来,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种常见条件。一是在农村有自己的房产,并且有相关的产权证明,这表明你在农村有稳定的居住场所。二是经过当地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因为农村的集体性质决定了村集体对于成员的变动有一定的决策权。村集体可能会考虑村庄的资源分配、发展规划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你转回。三是如果是因为读书等原因将户口转出,毕业后没有稳定工作且原户籍所在地有接收意愿,也有可能转回。 如果是城市户口转回原地,同样需要符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有些城市可能要求你在原地有直系亲属,并且亲属同意你落户;或者你在原地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等。 办理户口转回原地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你需要向迁入地(即原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所需材料,比如可能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有)、村集体同意接收的证明(农村户口)等。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材料。户籍管理部门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给你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接着,你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最后,再拿着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总之,虽然转出十几年的户口转回原地有一定的可能性,但要根据具体的地区政策和自身情况来判断,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