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旅游合同违约金可以少给吗?

我之前和旅行社签了旅游合同,后来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没办法去旅游了,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挺高的,我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旅游合同违约金能不能少给啊?
展开 view-more
  • #旅游违约
  • #违约金调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旅游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少给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违约金的基本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旅游合同中,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意味着,在旅游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进行调整的。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呢?关键在于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需要对损失进行认定。对于旅行社来说,其损失可能包括为游客预订酒店、机票等前期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游客违约导致的可能的收益损失等。如果游客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要求适当减少。 在实际操作中,游客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旅行社实际遭受的损失。比如,游客可以提供旅行社预订酒店、机票等费用的明细,证明旅行社的实际损失并没有那么大。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证据来判断是否应当减少违约金以及减少的幅度。 此外,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当尽量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金额,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同时,旅行社也应当合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过高地加重游客的负担。如果双方能够在签订合同时就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违约金的处理达成较为公平合理的约定,那么在出现违约时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旅游合同违约金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少给的。游客如果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由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调整。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