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开一半当事人才来,是否可以继续开庭?
我有个官司正在打,今天开庭,因为路上突发状况,我开庭一半才赶到法庭。现在我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庭还能不能继续开庭,会不会因为我中途才到就有别的处理结果,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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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开了一半当事人才来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继续开庭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里强调的是“无正当理由”以及“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而如果当事人是有正当理由导致庭审开了一半才到,比如因突发疾病、交通事故、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到庭,这种情况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如果当事人迟到有合理的解释和证据证明,法官一般会允许当事人继续参与庭审,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目的是为了查明事实、公正裁判,给予当事人陈述、辩论等权利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环节。但如果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无故迟到,法院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且在后续的庭审中可能会适当限制当事人的发言时间等,以保证庭审的正常秩序和效率。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庭审的进度和情况,合理安排迟到当事人参与后续的庭审环节,如让其对之前已经进行的庭审内容发表意见等,以确保整个庭审能够完整、公正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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