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子是如何分配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房子是婚姻生活里很重要的一部分,不知道该怎么分。房子是婚后买的,但是买房的钱大多是我出的,这种情况下离婚房子会怎么划分呢?想了解下具体的分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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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子的分配情况较为复杂,要依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独立支付全部价款,并且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是因为从财产取得时间和登记情况来看,它明确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资产。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中对于个人财产的界定规则。 其次,要是房产是婚后购买的,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配。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或者对房款的贡献度有很大差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酌情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所规定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然后,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房子分配问题,先看双方能否协商一致,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法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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