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作为上门女婿,离婚时两个孩子能否都 判给女方?
我是上门女婿,现在和妻子打算离婚,我们有两个孩子,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两个孩子有没有可能都判给我妻子?我想了解在法律上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具体标准和依据是什么,以及像我这种上门女婿的情况会不会有影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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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男方作为上门女婿,两个孩子是有可能都判给女方的。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自愿协商一致,并且女方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那么两个孩子都归女方抚养是可以的,同时男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子女抚养费。
要是双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从缓和家庭矛盾和公平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通常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的可能性较大。但这不是绝对的,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始终遵循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比如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曾经实施家庭暴力,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以及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形,法院就有可能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归给另一方。所以,如果女方存在上述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那么孩子可能不会都判给女方;反之,如果男方存在这些情况 ,而女方各方面条件适合抚养孩子,法院就有可能把两个孩子都判给女方。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意味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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