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社保医保是否可以合并?
我在两个不同的地方都缴纳了社保医保,现在想把它们合并起来,不知道可不可以。我担心这中间会有一些规定不允许合并,或者合并的流程很复杂。想了解下两地社保医保到底能不能合并,要是能合并的话该怎么做。
展开


在我国,两地社保医保通常是可以合并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和医保的基本概念。社保,全称为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保则是社保中的一部分,主要用于保障公民的医疗费用支出。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这意味着,如果你在不同地区缴纳了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合并的。对于医保,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实际操作中,要合并两地社保医保,首先要确定你要保留哪个地方的社保医保关系作为接收地。然后,到原参保地的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接着,带着这个凭证到接收地的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接收地机构会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和原参保地机构进行对接,完成转移合并的流程。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操作细节和要求上有所差异,你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社保医保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