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老人出的钱且写的老人名字,跟老伴离婚时会怎么判?
我和老伴正在闹离婚,现在住的房子当初是老人出的钱买的,房产证上也是老人的名字。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该怎么算,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判定的,会不会涉及到分割之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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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一点,从法律上来说,登记在老人名下的房产,所有权归老人。因为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既然房产证上是老人名字,在法律层面它就是老人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强调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而老人名下的这套房子,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无权对其进行分割的。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离婚不会对登记在老人名下的这套房子产生直接的权属变动影响。但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老人明确表示这房子的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并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那情况就不同了。如果是赠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比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是对付出较多一方权益的保护,即使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付出多的一方也可能在其他财产分配上得到照顾。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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