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公婆出钱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现在打算离婚,婚后公婆出钱买了房。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配,是完全按出资情况,还是有其他规定,想详细了解一下离婚时这房子分割的具体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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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公婆出钱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情况要分多种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有书面约定房子的归属,那就按照约定来。比如公婆明确写了书面协议,表明房子是给夫妻其中一方的,那么房子就归这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是约定房子是给夫妻双方的,那自然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没有书面约定的话,又分几种情况。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视为公婆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夫妻双方先协商怎么分,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商其他比例;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若房子登记在公婆儿子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对儿子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公婆只是出了部分钱,比如付了首付,后续贷款是夫妻共同偿还的,那么房子的归属还是要看登记情况。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或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如果登记在非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子依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会考虑公婆出资情况等因素。并且,取得房子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相应的升值金额。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都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要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属于夫妻中某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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